李女士离婚已经五年了,离婚时她的儿子才四岁,转眼小孩都快十岁了。当时法院判处李女士前夫王某每月付抚养费三千,但是王某只支付了一年多就再也没有付过钱,现在小孩正是用钱的时候,而王某却置之不理,于是李女士诉讼到了法院,法院判决王某一次性支付四十万,而王某却一直推脱迟迟不执行。
通过朋友的介绍李女士找到了我们深圳收债公司,希望我们能够接受她的委托帮她要回这笔钱。接到委托后,我们多方了解,得知王某是有支付能力的,至于迟迟不付钱应该和他现在的妻子有关,虽然王某和他的现任妻子开了一家加工厂,规模也不小,但是管理一直都是他的妻子,用句现在的话说,这个王某现在就是个吃软饭的。对具体情形进行了分析之后。我们深圳收债公司的谈判专家决定约谈王某夫妻两,对他们拒不付款的利害分析给他们,这个钱是少不了的迟早也得付,早点付清也就再点不用牵扯,现在他们夫妻两也不差这个钱,迟迟不付的话以后小孩长大了什么都懂了,到时候他恨你们不是什么都晚了。
晓之以情,动之以理之后,王某夫妇很爽快的答应一次性支付李女士四十万,从此他们之间的恩怨一笔勾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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