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年底,经朋友介绍,尤某认识了杨某,后杨某因急需资金周转,向尤某借了两万元钱,当时两人约定的还款日期是五天,但是时间到了之后杨某并没有如约还钱而是一拖再拖,一再找借口推脱,尤某为此很是不满。
今年4月4日,在南京路一个银行门口两人撞了个正着,尤某再次催问杨某还钱。于是两人协商着到附近的一个湖边商谈还钱的事,到了湖边还没等到杨某开口,尤某直接拳头上去就是几拳,之后更是拳打脚踢威胁杨某如果再不还钱就断掉他的手指,之后并没有停下殴打
杨某,而是一直殴打泄愤。事后,杨某报了警,民警调查,尤某对于殴打杨某的事供认不讳,称自己多次要债没要到,只是想给对方一点教训。
经司法鉴定,杨某轻伤。警方依法对尤某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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